各单位党委、党总支,各单位:
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,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,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强化思想认识,压实防控责任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充分认识疫情加快蔓延的严峻形势,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,要带头执行上级和学校的部署要求,坚守岗位,靠前指挥,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、协调联动,及时研究解决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,推动各项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。
二、强化教育引导,形成工作合力。各单位要通过电话、短信、微博、微信等方式,及时发送卫健部门提供的科学防控知识和学校通知要求,扎实做好权威信息传达、思想教育引导、解疑释惑等工作,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,科学做好防护,坚定必胜信心。要加强对假期留校师生员工的教育引导,提醒其尽可能取消非必要外出,尽可能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逗留,并做好人文关怀工作,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防控意识和能力。
三、强化防控措施,突出群防群治。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决定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,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,学生不要提前返校;各相关单位要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学生在家线上学习,引导学生学习不断线;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疫情监测,认真做好假期师生员工出行、健康等相关信息跟踪摸排,尤其要做好重点人员和区域的摸排管控工作;加强疫情存续期间校园出入管理,对所有返校师生员工进行体温测试,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和人员进校;暂停举办各类论坛、培训、演出、赛事、招生考试等大型集体活动,做好校园卫生整治和环境消杀;密切跟踪了解疫情发展动态,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关心关爱,科学谋划开学前后有关工作,扎实做好相关物资、设备等保障工作。
四、强化值班值守,确保信息畅通。要认真落实寒假期间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严格执行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制度,保证通讯畅通、信息畅通,确保出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上报,决不允许缓报、瞒报、漏报。如发现师生员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(包括离校师生员工),要及时处理,并立即向校医院(电话:22867671,83465082)、学校总值班室(电话:22868609)、保卫处(电话:22867110)报告。
福建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
工作领导小组
2020年1月27日